查询深圳定律

深圳没有单独的“定律”,但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并有地方性法规。

1、居家隔离期间的工资发放

规定:劳动者感染新冠肺炎,居家隔离期间应当按照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依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2、工伤认定

规定:除从事新冠肺炎预防与救治工作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其他人员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认定工伤。

依据:《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居家隔离期间的休假安排

规定:对于劳动者属于依法实行隔离的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情形的,用人单位要按正常劳动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资,对于劳动者不属于上述隔离情形的,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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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安排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使用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假的规定支付工资;

对于劳动者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也未休假的,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用人单位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4、员工拒绝到办公场所办公的处理

规定:如若员工的岗位性质适宜居家办公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安排其在家办公,如若员工的岗位性质不适宜居家办公的,企业应向员工说明当前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性,在办公场所做好消杀的前提下及时通知员工返岗,若员工仍然无正当理由拒不返岗的,企业可结合规章制度中关于旷工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同住人员感染时的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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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需要隔离。《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明确规定,对于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对于选择居家隔离的,其同住人员属于密切接触者,也应当一同居家隔离,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正常发放工作报酬。

6、试用期内感染新冠的处理

解除劳动合同:不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感染新冠肺炎并非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确诊为新冠肺炎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劳动者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用人单位还需要依法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故劳动者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用人单位以此为由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将构成违法解除。

延长试用期: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可以延长试用期,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于2022年3月14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的答复:“受疫情影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试用期可以相应顺延,但顺延时间不应超过劳动者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时间。”

7、居家办公期间的加班工资

规定:一般而言,居家办公和在单位办公的实际区别仅在于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其他的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并未发生改变,用人单位依旧要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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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如果员工在居家隔离期间因病或其他非工作原因请假,工资如何发放?

答:如果员工在居家隔离期间因病或其他非工作原因请假,工资发放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病假,则按照病假工资标准支付;如果是事假,则根据公司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问: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感染新冠并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答: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感染新冠并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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